普选失败,为啥还能当美国总统?

候选人普选失败,反而当上了美国总统,这是由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人团”制度决定的。选举人团制度不仅保证候选人必须赢得尽可能多的州的选举,还保证了换届过程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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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Recall 作者:吴鼎

本文系「美国大选关键词」系列第2篇,关键词:选举人团。本系列将持续更新,直至美国大选结束,敬请关注。

2000年总统大选是二十世纪以来最具争议的一届选举。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得到了48.4%的普选选票,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得到了47.9%的普选选票,比对手落后0.5%,但最终仍赢得了选举。

但2000年总统选举并不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由普选失败者赢得的选举。1876和1888年选举选出的总统也均是全国范围内普选失败者:1876年,共和党候选人拉瑟福德·海斯以47.9%的普选得票率击败了民主党候选人、拿到50.9%选票的塞缪尔·提尔顿;1888年选举中,共和党候选人本杰明·哈里森以普选得票率47.8%击败得票率48.6%的格罗夫·克利夫兰。

为什么普选失败者反而可能获得胜利?关键因素就是美国独特的选举人团(electorial college)制度。

在总统选举中,美国每个州都有一定数量的选举人票,这个票数等于该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国会代表包括众议院议员和参议员,其中众议院议员数量由该州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决定,参议员则每州均为两个。例如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在众议院拥有53名议员,参议员2名,所以就拥有选举人票53张。而怀俄明州在众议院只有1名议员,参议员2名,因此选举人票仅有3张。

总统选举中的普选发生在州层面,在某州得到普选多数的候选人得到该州所有选举人票(例如一个候选人在加州得票最高,那他就能拿走全部的53张选举人票),这被称为“赢者通吃”(winner-take-all)原则。正是这种独特的选举制度造就了普选的失败者反而能赢得选举的奇特结果。

美国各州的选举人票,西海岸的加州有55票。/维基百科

选举人团制度造就的结果之一是候选人不能只在某一个或几个人口众多的州赢得绝对多数从而赢得整个选举,而是必须努力在多个州获得多数。戈尔之所以普选胜利而输掉整个选举,原因就在于他的普选选票中来自于加州的比例过高,而小布什则在更多的州胜选。

选举人团制度最典型地反映了美国联邦制性质——某一个州的政策偏好有可能被地方利益或特殊的种族、宗教团体所左右,因此总统作为整个联邦的最高行政长官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不能忽略全国任何一个角落的民众诉求。正如罗纳德·里根总统所言,选举人团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小州。他在1977年的一次广播中说道:

“主权州组成的联邦是我们自由的根基。我们的宪法规定某些权利属于各州,而不能被联邦政府所侵犯。这就需要保证那些人口稀少的农业州也能在全国事务中发出声音。那些试图废除选举人团制度的人实际上想要的是通过全国普选决出总统,而不顾各州的投票结果。因此一个人口密集的大工业州所支持的候选人可能击败数量众多的农业州支持的候选人。”

此外,选举人团制度在大多数时候也保障了选举的稳定性。例如1992年独立候选人罗斯·佩罗赢得了18.9%的普选选票,但没有赢得一张选举人票。1960年总统选举中肯尼迪普选得票只比尼克松多118574张(两人得票率分别是49.72%和49.55%),如果选举结果由普选决定,考虑到全国170000个选区的计票问题,败选者将有很强的激励挑战选举结果。但选举人团制度杜绝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肯尼迪的303张选举人票明确地高于尼克松的21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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